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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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身份证到期前多久可以申请换领
按规定,一般可提前三个月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应提供本人原身份证,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应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发放的其他有效证件。➤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交验居民户口簿,... -
江苏省内其他市身份证快到期可以在扬州换领吗
可以,江苏省省内居民异地办理身份证,携带到期身份证去就近的身份证受理点办理换领业务即可。提醒:➤按规定,一般可提前三个月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换领新身份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着深色衣服。➤市民申请换... -
扬州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材料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至受理点申领,需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 -
扬州被征地农民个人分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去世的,其个人分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保障费用来源于哪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用于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签订征地补偿安... -
扬州保障对象个人分账户资金怎么缴纳养老保险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个人分账户资金中按年度退返其个人缴费。人员:保障对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扬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筹资标准
☀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的,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90%。☀安置补助费不抵缴的,其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述标准减去安置补助费金额... -
扬州社会保障对象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个账余额怎么处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一次性退还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其个人分账户有余额的,个人分账户... -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对医疗救助对象报销待遇如何
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 救助对象在县域内... -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参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报销政策执行。➤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荐阅... -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享受门诊保障待遇
1)高血压糖尿病(“两病”)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且未纳入我市居民医保门慢病种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申请“...